3月26日下午從市經信委獲悉,為進一步促進工業行業龍頭企業不斷做大做強,引領帶動產業創新轉型發展,我市近日出台了《關於加快工業行業龍頭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根據上述《意見》,我市將支持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對當年新獲得行政認定“馳名商標”的工業龍頭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省政府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意見》還鼓勵龍頭企業主持制(修)訂相關產業領域標准,並對主持制(修)訂並確定為國際、國家標准的龍頭企業給予相應獎勵。
此外,《意見》也加大了對龍頭企業的稅費支持。一經認定,從認定當年連續兩年,與其協作配套的寧波市范圍內的企業年度銷售收入總額增幅達到或超過龍頭企業的,龍頭企業將可獲得其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所形成的地方財力環比增長部分的50%作獎勵。而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還可減征或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水利建設基金。
《意見》還表示,將對龍頭企業在本地年工業銷售收入首次超過50億元、100億元和500億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和500萬元獎勵,並由市政府給予表彰。
與此同時,《意見》還在完善要素保障、企業兼並重組、開拓市場、推進“四換工程”等多個方面向龍頭企業進行了政策傾斜。
根據《意見》,市工業行業龍頭企業是指符合在寧波市轄范圍內注冊,上年度本地工業銷售收入不低於10億元,且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合計不低於5000萬元,單位土地利稅額不低於當地工業企業平均水平等相關條件的企業。具體認定管理辦法,將由市經信委會同市財政局制定。據悉,該《意見》具體將從下個月中旬開始實施。
(資料來源 :
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