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消息,所有對美出口食品企業必須在今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之間進行再注冊,否則將面臨出口產品被扣留和拒絕入境的處罰。
據了解,應《生物反恐法案》的要求,食品企業對美進行注冊始於2003年,此後,為確保信息的及時性及准確性,美國FDA《食品安全修正法案》中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提高了注冊要求,規定所有在美國境內進行食品生產、加工、包裝和倉儲活動的企業及向美國出口食品的企業必須在偶數年進行再注冊。
日前,美國FDA要求食品企業在今年的10月1日到12月31日之間進行一次再注冊,之後每兩年進行一次再注冊。此外,當企業信息發生變更時,須向FDA申請再注冊的要求仍然有效。
據統計,2012年1~8月,我國共有約27批次出口食品因“加工過程未備案、未注冊低酸食品”這一原因在美國被FDA通報,相關產品因此被扣留和拒絕入境。
檢驗檢疫部門特此提醒各相關出口食品企業,加緊准備對美再注冊。企業可以由美國代理人代為注冊,也可以在國內通過登錄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網站進行再注冊,以免因“加工過程未備案”等注冊問題而影響出口食品順利入境。
(資料來源 :
寧波市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