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於6月29日正式簽署,標誌著兩岸經貿合作將進入新階段。在兩岸交往日趨緊密下,台商勢必增加在內地的投資及貿易,而香港作為兩岸科技產業合作的服務平台角色,預計將更為重要。
香港貿易發展局為了解兩岸三地產業合作升級的最新發展,最近完成了一項研究,結論是香港可以為台商提供科技應用及營銷服務,協助他們解決物流、金融等方面的需要,促進兩岸進行與科技有關的知識產權交易,並有助台灣科技公司在內地拓展業務。
研究報告《兩岸三地產業合作升級》指出,在兩岸三地優勢互補上,香港和台灣製造業在珠三角地區均有大量投資,是當地出口製造業的主力,故在珠三角地區產業升級過程中,雙方可加強合作力度,發揮彼此優勢,實現互利互惠。例如在科技合作上,除設計與生產的結合外,也可在設計層面互補。
另外,香港也可發展為兩岸科技合作的服務平台,特別是在工業製品方面,香港是內地公司採購各種工業物料的重要平台,因此香港可協助台灣公司滿足內地對工業製品,特別是科技工業品的需求。再者,台商擅長前端研發及組件生產,而香港則在後端應用及商業化方面擁有競爭優勢,再加上港企在內地分銷業務有豐富的信貸管理經驗,是台商的理想合作夥伴。
報告又指出,台商在內地投資大多與高科技產品有關,如晶圓、半導體、電子零部件等,對高效快捷的物流支援有強大需求,除利用香港作為區域供應鏈管理中心外,部分台灣物流公司在擴展內地業務網絡時,也會選擇與其他物流公司合作,而那些在內地有完善網絡的香港物流公司,便成了主要合作對象。
報告明確指出,隨著兩岸科技貿易進一步發展,科技產業對物流服務需求勢將與日俱增,意味港台物流業有更多合作機會。
除此以外,研究認為香港的金融服務,在兩岸科技合作中亦發揮著關鍵的推動作用。報告指,台商在內地有不少廠房及設備投資,但他們較難以這些資產向台灣金融機構取得抵押貸款,特別是台資銀行基於風險考慮,通常不大願意向科技項目提供融資。在這情況下,許多台商寧願向熟悉內地的離岸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由於現時不少香港銀行均為內地業務提供全面服務,這些銀行可通過評估相關的內地帳目,為台商提供所需信貸。
研究報告提到,隨著兩岸加強經濟合作,以及台灣放寬對內地的科技投資限制,兩岸科技交易將轉趨頻繁。但侵犯知識產權是台灣科技公司最為頭痛的問題,即使是技術及生產工藝轉移也感到有一定風險。他們又關注內地法院就保護知識產權作出的判決能否執行。反觀香港法制健全、遵循國際慣例,台商認為通過香港進行技術轉移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相關交易,不但管理較好,而且有更大保障。
再者,香港與內地已達成多項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及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台商可利用香港的司法制度執行仲裁裁決和法院判決,保護其在香港及大陸的知識產權,尤其是針對在香港有業務或設點的公司。另方面,香港擁有不少知識產權代理及處理有關業務的律師行,他們可為台商的科技交易,特別是跨越不同司法管轄區的交易,提供全面知識產權管理服務。
報告指出,香港憑其世界網絡,以及資訊便利流通,一向是中國內地向世界各地採購不同科技產品的窗口。此外,香港亦成立了「大中華半導體知識產權交易中心」,以推動區內的半導體業者通過香港進行知識產權交易,所以台商可通過香港業者或相關的第三方機構,尋找中國內地客戶。
研究最後認為,近年中國內地積極提升產業結構,促進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兩岸產業及科技合作勢將加快步伐,並會進一步擴大。然而,兩岸科技合作有賴金融、法律(知識產權保護)、物流等領域的支援,香港在這些方面將發揮更積極作用。因此,報告預期台商將進一步利用香港拓展內地商機,以及利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中心的優勢,連結全球市場,進一步提昇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資料來源:
香港貿易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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