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於實施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12月1日開始推廣實施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進口核銷改革將大幅簡化貿易進口付匯手續,明顯降低企業和銀行成本,寧波市8600多家進口企業和36家外匯指定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將享受到改革帶來的便利。
據悉,進口核銷改革的正式實施將為寧波的企業和銀行主要帶來以下三方面的便利:一是企業的正常業務無需再辦理現場核銷手續,貿易項下對外支付得到極大便利;二是取消銀行為企業辦理進口付匯業務的聯網核查手續,減輕銀行負擔,便利銀行日常業務操作;三是外匯局對企業實行名錄管理,進口付匯名錄信息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共享,企業異地付匯無需再到外匯局辦理事前備案手續。
通過實施該項改革,外匯局對貿易進口付匯管理將由逐筆核銷向總量核查、由現場核銷向非現場核查、由行為監管向主體監管轉變。在進一步簡化企業進口付匯手續的同時,外匯局將利用“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以企業為主體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監測預警,對異常交易主體進行現場核查,將進口企業分為A 、B和C三類,並實施分類管理。在外匯形勢發生變化以及貿易主體實施不當行為時,外匯局將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加大對“B類”和“C類”企業現場核查力度,實施嚴格的分類監管措施,並對違規企業予以處罰。
外匯局寧波市分局提醒各進口企業:應在2011年5月底之前到所屬外匯局簽署《貨物貿易進口付匯業務辦理確認書》。 《確認書》格式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查詢下載。
(資料來源:
寧波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