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索取更多內容,請輸入個人資料
简体 / English

您在此 > 主頁 > 商貿資訊

泰國產地證通關又有新要求

2010年12月21日

泰國海關對通關的產地證FORM E提出了新要求,在第七欄品名描述時要按產品的具體規格分開申報(包括數重量、金額等),此項規定已於今年11月正式實行。由於FORM E是海關用於減免進口關稅的憑證,因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企業一定要高度重視新規定,做到及時應對。

在東盟各國海關中,泰國海關一直對單證要求比較高,之前就提出對每項不同HS編碼的貨物必須分開申報,哪怕是同一類產品,一旦有一個HS編碼報錯就要更改。泰國海關對FORM E審核還有一些具體要求:收貨人名稱和地址不能是“銀行名稱”;離港日期、船名、啟運港、目的港信息必須正確無誤;重量必須為毛重,價格必須僅為FOB價(離岸價)等,一旦有誤,進口商需支付保證金後放行,原證要退回更改後重新提交。

據了解,新規定已對部分企業產生了直接影響。由於新規定的出台沒有過渡期,如果企業不了解情況已將產地證寄給進口商,就會被客戶退回來要求修改,給企業通關帶來麻煩,除了時間上要耽擱4~6天外,還要承擔來回約300元的郵費損失。新規定給企業做單證增加了工作量,特別是規格較多的產品單證工作量猛增,以​​軸承為例,多數情況下出口時型號是很多的,二三十個規格也是常事,原先輸一條品名現在要改成輸二三十條了。而且現在國際採購的特點都是趨向於小批量、多規格,以往那種一個規格大批量的情況已很少了。

據統計,今年以來,“寧波製造”出口泰國產品共4237批次,涉及金額為9277.74萬美元。為順利出口泰國,檢驗檢疫部門建議相關企業要關注相關網站及時了解出入境相關新政,在操作時一定要正確申報有關貨物信息,FROM E可先傳給客戶進行確認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資料來源:寧波市慈溪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