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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優惠原產地證”正式啟用

2011年1月4日

我國與東盟各國在2010年10月份共同簽署的《〈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第二議定書》,2011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根據新的議定書,將啟用新版中國-東盟自貿區優惠原產地證(Form E證書),適用自貿區政策更便利,從中獲得更多利益。

據介紹,新議定書對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簽證操作程序進行了修訂,允許使用第三方發票,當發票由第三國開具時,只要在Form E證書第13欄中的“第三方發票”標註(√),並在其他相應欄目註明該發票號碼和開具發票的公司名稱及所在國家等信息即可。此規定有利於中國-東盟自貿區惠及中國香港等周邊地區,促進跨國產業鏈的穩定和發展,推進本地區的經濟一體化進程。

中國—東盟自貿區是我國對外商談的第一個自貿區,也是東盟作為整體對外商談的第一個自貿區。 2010年1月1日全面建成後,中國和東盟6個老成員即文萊、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泰國和新加坡之間,90%以上的產品實現了零關稅,東盟6個老成員對中國的平均關稅從12.8%降低到0.6%。東盟4個新成員,即越南、老撾、柬埔寨和緬甸也將在2015年實現90%零關稅的目標。

據統計,2010年前10個月,寧波市對東盟出口貿易總額為23億美元,同比增長28.5%,低於全市出口平均增幅7.2個百分點,增速相對較緩。中國和東盟經濟互補性強,市場空間和增長潛力很大。有關部門建議企業,要緊緊抓住機遇,培養自貿區的戰略眼光,研究東盟各國的法律法規、經濟周期、產業結構、市場規模、資源佈局以及消費者習慣等,積極開拓市場,主動申領Form E證書,挖好自貿區這座“金礦”。


(資料來源:東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