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索取更多內容,請輸入個人資料
简体 / English

您在此 > 主頁 > 商貿資訊

2012:中國能源價格改革提速釋放新信號

2012年1月9日

新華網上海1月9日電(“新華視點”記者陸文軍、王蔚)提高上網電價、公布居民階梯電價試行方案、粵桂開展天然氣價格改革試點……歲末年初,新一輪能源產品價格改革方案連續出臺。
  閉幕不久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全面改革資源稅制度”、“要完善原油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煤電價格關係”,這表明我國能源改革正朝著市場化方向加速推進,而尋找公用事業與市場開放的平衡點,將成為改革的關鍵。
  公平性:改革如何突破壟斷
  這是我國資源價格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自2011年12月26日起,我國在廣東、廣西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總體思路是將現行以“成本加成”為主的定價方法,改為按“市場凈回值”方法定價。
  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王震說,此次天然氣價格改革最大亮點,是將以成本為導向轉變為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一直以來,我國天然氣價格偏低放大了不合理需求,甲醇、化肥等化工項目近年來快速發展。專家表示,新機制逐步建立後,將有利于充分利用價格杠桿,引導天然氣資源合理配置,一些高耗能低附加值的發展模式應有所調整。
  逐步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狀況和環境治理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是未來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方向。近年來,根據這個改革方向,我國積極穩妥地推進了水、電、油、氣等重要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改革。利用價格杠桿,引導資源合理配置,國內能源價格改革今年將開始提速,而首要突破的難點,便是打破壟斷。
  資源性產品往往具有天然壟斷性,一方面,同一能源產業鏈的不同環節,有的掙得盆滿缽滿,有的卻長期處于虧損;另一方面,隨著多年來改革之聲不斷,幾乎伴隨著一路向上的漲價曲線,讓公眾質疑“改革等于漲價”,尤其是去年在國際油價大幅下調時,國內油價仍是“漲價容易下跌難”。
  長期以來,我國天然氣、電力等行業形成自然壟斷產業組織,壟斷行業的特殊地位,造成了市場的不公平競爭。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家公司在油氣領域也構成了市場壟斷格局。
   “十二五”期間,能源領域的壟斷格局將出現松動,部分領域市場化和定價機制漸進改革將會成為能源改革的主導思路。在成品油市場中,將會推動成品油下遊銷售市場開放,在可能的領域加快市場化進程。
  近期國家發改委“壓煤價提電價”的改革“組合拳”,就突出了公平性的導向,既抑制了煤炭企業的漲價衝動,也讓巨額虧損的發電企業松了口氣,暫時緩解了長期糾結的煤電矛盾。
  一些專家表示,“資源價格改革,不是一些壟斷企業牟利的盛宴,要努力做到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這是民眾的呼聲。”
  王震認為,未來能源價格改革的公平性重點突出兩個:一是保證充分競爭,二是在充分競爭的基礎上,產業鏈各個環節有一個合理的稅收體係。
  更透明:定價機制如何理順
  2011年,我國能源市場供需頻繁出現失衡現象,從年初開始的“電荒”、“煤荒”到下半年“柴油荒”連續不斷。在席卷各地的能源“荒”中,問題根源直指能源定價機制。
   “電荒”何來?專家指出,電煤價格不斷上漲,電價卻不能動,導致電廠越發電越虧損。“加快理順煤電價格關係,加大電力跨區輸送建設力度,是從根本上避免‘電荒’的必經之路。”華東電網高級工程師楊宗麟認為。
  “油荒”亦是如此。從去年7月起,國內柴油已經供不應求,四季度以後,各地都陷入了“柴油供應緊張”,全國“批零倒挂”的局面。而當時國際市場油價一路下跌超4%,滿足了下調油價的條件,國內油價下調進一步加劇了“油荒”。
  對此,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董秀成說,這種怪象說明了我國現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不完善,僅與國際石油市場挂鉤,但不考慮國內供求關係,導致價格失真,“柴油荒”的根源仍在價格機制。
  破解“能源荒”頻發,也是今年國內能源價格改革要觸及的“深水區”。業界專家看來,當前改革的一個難點,是政府對能源企業的成本結構沒有明確概念。回顧從政策性低價到市場化計價的歷程,有的資源類價格改革似乎總也擺脫不了“一改革就漲價”的怪圈。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指出,“成本不透明和成本結構不完整是能源行業可持續的主要障礙。”能源定價要允許能源企業回收成本和一定的利潤,但也要求政府對能源企業的成本和利潤進行嚴格監管,政府依據能源的消費類別進行成本評估,計算出各種消費群體的成本,確認補貼群體,量化能源補貼。
  能源改革無論以什麼方式進行,核清能源企業的運行成本是第一步,這對理順定價機制至關重要。上海復旦大學能源經濟與戰略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吳力波認為,改革目的不是漲價,更不能借改革之名亂漲價,能源市場化改革目的是抑制壟斷,壟斷企業的利潤以及經營信息要進一步公開;同時應該引入民營資本參與競爭,因為引入民營資本其實就是利潤公開化的過程。
  公益性:在市場與民生間找平衡點
 國家發改委去年11月底宣布,將現行單一形式的居民電價,改為按照用戶消費電量不同實行不同電價標準,電價隨用電量增加而呈階梯式逐級遞增,同時政府將對低收入家庭補貼。據測算,這一方案使全國80%家庭電費支出不增加,僅5%耗電最多的家庭才明顯增加。 這一改革舉措既保障了基本民生,又體現了節能減排,抑制對于寶貴能源浪費
的初衷。當前能源價格改革的一大難點,就是在市場化與保民生之間找到平衡點。一方面,當前我國消耗的主要能源仍以化石類為主,屬于不可再生,而且隨著資源越來越緊張,價格上漲是大趨勢;但另一方面,能源又是基本民生保障。如何穩妥操作?
  在記者參加的一次居民燃氣調價聽證會上,有專家指出:燃氣等一些基本能源消耗較多的反而是低收入群體,雖說能源價格杠桿有利于抑制浪費,但也可能因此傷及低收入群體的民生保障,所以能源漲價不能一刀切,“對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定價就必須考慮他們的承受能力,要穩妥推進。”
  “能源價格改革勢在必行,但最讓人擔心的就是實現市場化之後逐步脫離政府監管。”吳力波認為,資源品價格改革過程中,必須統籌公益性和市場化的關係,如果公益性被市場化湮沒,使低收入者利益受損,與改革初衷是違背的。
  專家表示,就目前國內一些能源價格改革舉措來看,體現公益性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將民用和非居民價格分開,非居民價格上漲體現市場化,而居民價格穩步調整來保民生;二是制定階梯價格,即保障基本民生,又抑制浪費。長遠來看,民用能源制定階梯價格勢在必行,也具有操作性。
 (資料來源: 新華報

如欲觀看更多內容,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