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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失業補助金發放超百萬元

2020年7月28日

7月10日落地的失業補助金政策,短短半月內已惠及千余名市民。7月27日,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截至7月24日,全市共向1176人發放失業補助金,涉及金額111.59萬元。

據了解,為應對新冠疫情影響,切實做好“六保”工作,更好保障我市參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市人社部門於7月10日正式啟動失業補助金受理工作。據介紹,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納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最長可領取6個月。其中,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及以上的,每月失業補助金標准為482元﹔失業保險繳費不足1年的,每月失業補助金標准為322元。

申領失業補助金無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http://si.12333.gov.cn)進行網上申領,也可以攜帶身份證或社保卡到鄉鎮(街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本市戶籍的到本人戶口所在地,非本市戶籍的到居住證所在地)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失業補助金隻能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享受,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申領人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的,將停發失業補助金。

(資料來源 : 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