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索取更多內容,請輸入個人資料
简体 / English

您在此 > 主頁 > 商貿資訊

寧波劃撥航運保險“專項資金”

2020年3月27日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暴發,給國內航運業受到嚴重沖擊。為幫助航運企業渡難關,3月25日下午,我市召開航運保險政策培訓會議,就航運保險專項資金補助如何申報、補助標准等扶持政策內容,做了全方位解讀。

提高寧波航運保險服務水平,提升寧波港航物流發展能級一直是寧波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的工作重點之一。2019年,寧波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進航運保險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寧波航運保險發展思路,為將推進工作落到實處,本次會議就如何根據《寧波市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做好航運保險專項補助資金申報工作進行了宣講。

據介紹,“專項資金”的補助對象需要滿足條件:必須由注冊在我市經營國際航運保險業務並在我市繳納增值稅的保險機構(包括市級及以上保險公司、經國家保險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航運保險中心)經辦的航運保險業務。

補助對象為投保符合補助條件的航運保險業務的企業,而非保險機構。為使航運企業第一時間享受政策,企業在投保時直接扣減保費,由保險機構每半年向財政統一申報補貼。

航運保險財政補助扶持補貼旨在降低我市航運企業的投保成本,從而提高我市航運保險服務水平和國際競爭力,提升寧波港航物流發展能級,用於支持航運保險發展的專項資金,將由寧波市級和區級財政按我市現行財政體制承擔。

航運保險作為航運金融的重要支撐,是推動國際金融和國際航運發展的重要動力。疫情期間,我市出台抗疫促產“保八條”裡提出了降費援企舉措,助航運企業渡難關,提出要對企業投保船舶保險、貨物運輸保險等航運保險業務給予一定比例的保費優惠。

(資料來源 : 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