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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培育集體經濟薄弱村“造血”功能

2019年11月1日

我市近日制定出台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扶持項目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大經濟薄弱村扶持力度,通過盤活集體資產、創新發展方式、拓展增收渠道、完善經營機制,培育村級集體經濟穩定收入來源,加快實現富民強村目標。到2020年,力爭全市所有建制村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在10萬元以上。

根據方案,各區縣(市)為扶持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責任主體,市財政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引導,主要用於支持區縣(市)發展村集體經濟“造血”功能項目,優先扶持有市場前景的產業項目和物業經濟項目,特別是由區縣(市)、鎮(鄉、街道)牽頭組織若干個建制村抱團異地聯建、聯購的產業和物業經濟項目。單村實施的項目每個村市財政補助一般不超過60萬元,多村異地集中聯合新建或購買的項目按村數補助,每個村補助不超過80萬元。對集體經濟投資經營公司建設的發展項目給予重點補助。市財政補助比例原則上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50%。各區縣(市)要整合項目資金,並引導和帶動各類社會資金投入村級集體經濟項目。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可採取新建、盤活改建,也可以採取購置入股等方式。

(資料來源 : 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