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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暫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2016年12月7日

  從市地稅局獲悉,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近日發布通知,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此舉將為我市企業減負超過30億元。

  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近日聯合發布《關於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費款所屬期)起,暫停向我市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據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6年上半年,我省出台《關於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發展環境的若干意見》,按照現有費率的70%向企業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減負效果明顯。此次暫停征收水利建設基金是減征政策的“升級版”,旨在進一步為企業降本減負,促進實體經濟更快發展。據市地稅局測算,該基金停征後,每年可為我市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者減負超過30億元。

  寧波井上華翔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說,水利基金全面停征後,每年至少可以為井上華翔公司節省120萬元。該公司可將這筆資金投入技術改造和創新研發,緩解資金壓力。   據悉,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我市自1994年開始全面征收該項基金,按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0.1%來計提和繳納。該項基金的征收,為我市水利工程的建設維護、河流治理、水資源保護及防汛抗旱等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財力保障。

(資料來源 : 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