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象山縣市場監管局獲悉,2015年度“寧波市信用管理示范企業”培育認定工作已經啟動,凡象山縣符合條件的企業均可向縣市場監管局進行申報,申報時間截至7月31日。
根據《寧波市信用管理示范企業認定辦法》,企業申報條件主要包括:近三年內,在寧波市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的納稅信用等級以及人社局勞動保障 的信用等級均在B級以上,銀行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模范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准則,在全市同行業中具有代表性﹔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經濟效益顯著,在全市同行 業中業績突出﹔重視信用管理工作,信用管理水平高﹔在銀行信用、質量管理、依法納稅、勞動用工等方面,社會反映較好,三年內無市場監管部門和其他管理部門 的不良行為記錄﹔法定代表人個人信用良好,未發現失信記錄。
企業經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可攜帶申報表、企業信用管理人員配置情況及資質說明、近三年年度財務報表、工商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等資料,到縣市場監管局進行申報。
2012年被認定的“寧波市信用管理示范企業”可自願申報續展認定,未申報續展認定的,原稱號期滿後自行失效。
(資料來源 :
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