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大陸方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吳定富與臺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陳衝簽署了《海峽兩岸保險業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
根據該備忘錄,兩岸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將在信息交換、機構設立、人員培訓和交流等方面開展合作。這是落實《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具體舉措,標志著兩岸保險監管機構將據此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為進一步深化兩岸保險業交流創造了有利條件,對促進兩岸保險業的優勢互補、維護兩岸保險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2009年4月26日,兩岸兩會在南京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建立了兩岸金融合作的框架。隨後,經過兩岸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充分協商溝通,雙方對保險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相關業務性、技術性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資料來源:
中央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