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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甬商所携手试点期现仓单转换

2015年8月21日

 8月2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与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甬商所)及浙江国贸在杭州签署聚氯乙烯(PVC)期现仓单转换业务三方协议,启动PVC仓单在两所间的转换试点业务,以更好地服务现货企业。副省长朱从玖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大商所和甬商所将先期通过浙江国贸开展两所间PVC仓单转换试点业务。协议对仓单转换试点业务中仓单转换程序、试点交割仓库服务及监管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大商所总经理冯博表示,期现仓单转换业务是大商所场外市场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将考虑以信用为基础、以物流为保障,实现商品市场中非标准化货物的流通,最终通过仓单纽带实现期现货市场的自然联接。

(資料來源 : 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