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索取更多内容,请输入个人资料
繁體 / English

您在此 > 主页 > 商贸资讯

镇海商务楼宇招商出台新政策

2015年8月19日

 近日从新城管委会获悉,《关于核心区商务楼宇招商政策的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凡是2016年7月31日前入驻核心区的企业,将提供装修和场租补贴,单项最高补助额度可达30万元。

 为加快核心区商务楼宇招商,加速形成宁波中心城市北部商贸商务中心,新城管委会从2014年开始谋划,集中力量研究楼宇招商政策。按照政策规定,此次扶持对象将主要针对注册在镇海区并在北部商贸商务中心核心区依托租赁或自持商务楼宇实际办公,从事产业开发、商贸经营与中介活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时将重点扶持文创、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

 根据该政策,新注册在核心区并在此实际办公的企业,自签订入驻合同起2—6个月内完成装修并正常办公,可享受2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贴和前三年每月25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而已注册在镇海区(核心区以外)需入驻核心区商务楼宇办公的企业,也可享受2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贴。

 “对入驻企业经营业绩每年度进行评比并将适当奖励,同时对招商引荐成绩突出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也将给予一定奖励。”新城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北部商贸商务中心将以全新面貌和“妈妈式”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广阔舞台。

(資料來源 : 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