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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2013年12月6日

      “2014年-2016年,我市将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四大工程、409个重大项目,三年完成投资约4700亿元。”12月5 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的相关汇报并进行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主任宋伟主持会议,副主任施孝国、翁鲁敏和秘书 长杨剑耀出席会议。   常务副市长寿永年代表市政府汇报了《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情况。
  三年中,我市将实施现代产业培育工程,到2016年初步形成三次产业融合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将实施城区功能提升工程,到2016年建成一 批具有较强集聚力、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城市功能区,新城高端要素集聚、辐射能力增强,老城区面貌功能提升,立体化城市交通网络形成;将实施基础设施优化工 程,到2016年初步形成流域和主要平原的主干排涝体系,“一环六射”高速网络体系更加完善,港口、机场吞吐量大幅提升;将实施民生福祉改善工程,到 2016年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等民生品质提升目标。
  会议指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将“六个加快”各领域项目分年度实施具体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科 学发展的要求,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际可操作性。市政府要坚持规划引领,根据轻重缓急和有效有利的原则,有序推进新的重大项目建设。要加强工作统筹,提 高工作效率,提升发展质量水平。要动员全市力量,合力促使三年行动计划得到有效落实。此外,在实施现代产业培育工程中,要推进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在 实施城区功能提升工程中,要更加突出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环境品质;在加强新城发展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资料来源: 宁波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