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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我铝合金轮毂征收22.3%的反倾销税

2010年11月17日

2010年10月28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对我铝合金轮毂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决定对所有中国产品统一征收为期5年22.3%的反倾销税。欧委会依据土耳其替代国数据计算我涉案企业倾销幅度为23.81-67.66%,损害幅度为22.3%。依据欧盟法律“低税原则”实施确定统一税率22.3%。该案裁决将对铝合金轮毂行业造成沉重打击,影响60余家企业对欧出口近4亿美元。
 
(资料来源: 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