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索取更多内容,请输入个人资料
繁體 / English

您在此 > 主页 > 商贸资讯

商务部支持海关对iPad征税

2010年11月18日

针对备受关注iPad进口税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前天表示,注意到海关总署已经做出回应,“商务部支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海关对于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和解决。”(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海关总署此前宣布,个人在境外购买一部iPad,需按5000元的税基全额缴纳20%即1000元的行邮税。
商务部相关部门曾就iPad千元税风波向海关总署发出咨询函。商务部人士对iPad千元税提出,海关规定与WTO规则有不相适应之处,体现在两点。首先,WTO《信息技术协定》要求IT类产品逐渐降低关税至零,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而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因此iPad的进口税率为20%明显过高;其次,iPad多款产品价格仅3000多元,海关对iPad计为5000元完税价格的规定与WTO《海关估价协定》不太一致。
针对对iPad征税是否有违WTO规则的问题,姚坚表示,已注意到海关总署今年7、8月先后发布了两个公告,加强和规范个人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邮寄物品的监管。商务部认为,这是海关总署根据相关的法规和当前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
 姚坚表示,也注意到最近社会公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海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也做出了回应,对行邮物品的管理体制、物品的归类、完税价格的调整和改进旅客通关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商务部支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海关对于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和解决。 
(资料来源: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