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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产地证通关又有新要求

2010年12月21日

泰国海关对通关的产地证FORM E提出了新要求,在第七栏品名描述时要按产品的具体规格分开申报(包括数重量、金额等),此项规定已于今年11月正式实行。由于FORM E是海关用于减免进口关税的凭证,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新规定,做到及时应对。
在东盟各国海关中,泰国海关一直对单证要求比较高,之前就提出对每项不同HS编码的货物必须分开申报,哪怕是同一类产品,一旦有一个HS编码报错就要更改。泰国海关对FORM E审核还有一些具体要求:收货人名称和地址不能是“银行名称”;离港日期、船名、启运港、目的港信息必须正确无误;重量必须为毛重,价格必须仅为FOB价(离岸价)等,一旦有误,进口商需支付保证金后放行,原证要退回更改后重新提交。
据了解,新规定已对部分企业产生了直接影响。由于新规定的出台没有过渡期,如果企业不了解情况已将产地证寄给进口商,就会被客户退回来要求修改,给企业通关带来麻烦,除了时间上要耽搁4~6天外,还要承担来回约300元的邮费损失。新规定给企业做单证增加了工作量,特别是规格较多的产品单证工作量猛增,以轴承为例,多数情况下出口时型号是很多的,二三十个规格也是常事,原先输一条品名现在要改成输二三十条了。而且现在国际采购的特点都是趋向于小批量、多规格,以往那种一个规格大批量的情况已很少了。
据统计,今年以来,“宁波制造”出口泰国产品共4237批次,涉及金额为9277.74万美元。为顺利出口泰国,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要关注相关网站及时了解出入境相关新政,在操作时一定要正确申报有关货物信息,FROM E可先传给客户进行确认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资料来源:宁波市慈溪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