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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9000万资金扶持外贸转型升级

2011年9月27日

下月起,我市将调整安排9000万元外贸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加快外贸结构调整步伐,坚持进口和出口并重,提升外贸发展竞争力。近日,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提升我市外贸发展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力促宁波外贸转型升级。
  实施扶优扶强战略,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此次出台的新办法规定,各县(市)区当年从境外引进的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挥作用的项目引荐者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进出口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长水平、新进入全国进出口500强或全市外贸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经营者25万元、15万元的奖励。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外贸企业上市,对当年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流通性外贸公司,在我市现有扶持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每家100万元的专项补助。
  支持外贸企业加快创新步伐。办法指出,外贸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过程中发生的研发经费,市财政给予不超过20%(高新技术企业为30%)且最高为30万元的补助,新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每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为促进宁波进出口贸易平衡,新办法鼓励企业扩大进口。
  对流通性外贸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且进口增加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对超过上年基数部分给予每美元最高0.02元人民币的奖励。同时,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进口交易市场培育。鼓励企业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每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合作。对我市企业设立的境外工业园区等平台,按照其当年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给予20%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外贸企业收购、并购国际知名品牌、境外研发机构且有进出口实绩,按照其当年发生的前期费用给予不超过20%、最高为30万元的补助。
  新办法还鼓励各地有实力的外贸企业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引导外贸企业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缓解资金压力。继续推进外贸便利化,通过建立出口退税单证服务外包、推行出口退税网络申报、支持建设网上出口退税审批进度查询平台等举措,进一步优化外贸发展环境。
 (资料来源: 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