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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外汇新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

2011年11月24日

为进一步推动涉外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帮助企业“走出去”,近日,市政府转发了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制订的《外汇管理支持宁波市涉外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出15项举措,为我市涉外企业提供帮扶与政策支持。 
 
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在全国率先开展县支局外汇主体监管试点工作,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网上申报,力争年底网上申报比例达到100%,减少全市近2万家涉汇企业往返银行的成本,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简化收付汇手续。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管理手续,简化及调整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方式,取消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核准和预付货款退汇核准,将贸易信贷项下预付货款基础比例从30%提高到50%等,促进投资便利化。
 
在拓展多元融资渠道、提高涉外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方面,继续用好中资企业借用外债政策,支持中资企业境外融资。引导中资企业按照国际商业模式借用外债,支持中资企业合理、真实的融资需求。在现有的短期外债指标内规模内重点支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允许类的行业开展进口业务,倡导中、外资企业平等借用外债的管理政策,促使中资企业利用境外资金补充国内资金不足。积极推动中资企业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试点工作,引导银行、企业适当运用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政策,防范汇率风险,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在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外汇支持力度方面,以宁波市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境内银行跨境贷款对外债权登记管理工作为契机,指导境内银行抢占先机,向境外机构直接提供普通贷款(含银团贷款)、贸易融资等,拓宽境外投资企业后续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放宽境内企业对其境外子公司直接放款额度限制,支持境外投资企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继续发挥海外投融资平台作用,引导银企实现融资业务对接。加大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推广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贸企业到境外银行开立境外账户,减少企业外汇资金划转费用及汇兑成本。
在发展地区外汇市场方面,丰富外汇业务品种,大力发展
 
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产品交易,鼓励和支持不具备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与具备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合作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相关业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汇率避险保值工具。积极引进大型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完善个人外汇市场服务功能。加大对大宗交易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助力海洋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外汇信用体系建设,为涉外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资料来源: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