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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税务部门已为企业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退费1.02亿元

2020年6月16日

日前,减税降费又传来好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广告服务、娱乐服务企业全部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在公告发布前已缴费的可抵减或予以退还。此次降费政策,将有力缓解疫情对上述行业的冲击,为企业加速复工复产注入“动能”。

据悉,为促进政策全面落地,宁波市税务部门第一时间通过甬税钉、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宣传政策要点,运用税收大数据进行筛选摸排,梳理应退费企业明细清册,逐户核实辅导,实现了精准推送。同时,积极实施“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对因疫情不方便上门办理退费的企业,采用“快递资料”等方式实现退费,帮助企业应享尽享、早日受惠。

据了解,截至6月3日,宁波市税务部门已累计办理3155户次,共为企业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退费1.02亿元,全年预计可为企业减负约3.5亿元。

(資料來源 : 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