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将于4月24日上午10:00开始发放第二轮电子消费券。本轮发放的消费券共计500万元,均为通用消费券。消费者可从云闪付首页专区或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进入“宁波消费券”页面,分别领取一张满减消费券,也可登录甬派客户端领取不同支付机构的满减消费券,并在支付宝、云闪付上使用。
据介绍,本轮电子消费券申领人员为全体在甬人员,包括域外来甬人员。消费券种类包括“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25元”“满200元减50元”,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消费券从领取之日起7天内有效,市民可通过查看消费券了解使用起止时间,逾期作废。在云闪付和支付宝领取的消费券须在各自的支付渠道兑付,使用范围仅限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
除享受消费折扣外,消费者还可同步参与云闪付和支付宝客户端的满额消费、随机抽奖活动,有无消费券都可参与。云闪付的中奖信息将在消费支付后2分钟内通过短信提示,支付宝的中奖信息在支付成功后即可在卡包内查询到。
(資料來源 :
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