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解困小微企业融资痛点,9月5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过降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进而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银行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释放相应的空间,从源头上有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江北区税务局第一时间针对区内金融机构进行宣传辅导、政策兑现、效用分析,打通“最后一公里”,落实政策“及时雨”。截至8月底,江北区金融机构中,现有符合利息免税政策条件的贷款62.93亿元,已授信户数5322户。以江北区首家办理小微企业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为例,新政扩围后直接惠及现有568户小微企业及1090户个体工商户贷款,可享受优惠贷款金额合计42.19亿元,比新政扩围前增加191%。分行财务负责人表示:“此次优惠政策力度加码,将单户授信额度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元,预计月均将减增值税112万元,不仅降低金融机构自身运营成本,更刺激了金融机构以较低利率加大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力度,从而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表示:“通过税收政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作用,是政策创新之举。将授信优惠规模从100万元调整到500万元,再到1000万元,使得中小企业的议价能力增强,同时给贷款机构以信号作用。”
(資料來源 :
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