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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次出台航运业发展扶持政策

2016年4月22日

  4月21日下午从全市航运业发展推进大会上了解到,为保持我市航运业的健康发展,我市出台了首个航运业扶持政策《关于加快推进宁波航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于近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意见明确了12条工作措施,内容包含了支持航运企业投融资、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力发展江海联运和内河运输、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等。   

  “发展航运业对我市对接、融入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市港航局局长葛更坚表示,宁波港口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要支点,港口的发展与航运息息相关。他表示,当前,加快推进我市航运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极为迫切,“去产能”任务重、“补短板”任务重、“调结构”任务重。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航运市场已经持续低迷8年多了,目前还没有摆脱低谷的迹象,运力供需长期失衡,市场行情长期低迷,航运业存在明显的结构性过剩产能。   

  “宁波长期存在的‘大港小航’局面仍然没有明显改观,全市总运力600万吨,约占全省的25%,全国的8%,主要从事大宗货物运输,集装箱、LNG等专业化运输有影响力的企业较少,尚未形成较强的实力品牌。”葛更坚说,邮轮游艇、滚转汽车运输等新兴市场领域上依然是空白,这些都是要补的短板。   

  此外,我市航运业发展的集中度不高,平均企业运力规模不足5万吨。而当今航运业是大船、大船队的时代,我市航运业以民营中小型企业为主,面临的挑战将越来越严峻,而在这种背景出台支持政策意义重大。

(资料来源 : 中国宁波网